探村规之法理,护非遗之瑰丽

作者:乔磊 时间:2024-08-29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更好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7月15日到7月19日,普洱学院政法学院暑期实践团队赴景迈山芒景村,围绕“民族村寨村规民约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开展调研和社会实践活动。

此次社会实践,依托政法学院申请的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民族村寨村规民约对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作用探析——基于景迈山芒景村村规民约的实证分析”项目开展,项目指导教师刘艺工教授和项目组2名学生成员参加。本次调研旨在探析村规民约与法律保护体制机制衔接之间存在的问题,感悟村规民约所蕴含的当地群众的经验智慧与创造力,推动村规民约与现代法治的有机结合,探寻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新路径,为其他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实践团先赴芒景村村民委员会,和村书记科哎华进行交流,详细了解《芒景村村规民约》的制定及实施情况,并获取当地非遗传承人的相关资料。在景迈山保护管理局,办公室张波主任使实践团系统了解了遗产监测体系、遗产研究价值提炼、遗产展示利用工程等具体工作。随后,实践团来到惠民镇政府,党委书记李松涛深刻分析了民族村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存在的困境,并强调村干部在村规民约的制定与施行中发挥着关键作用。随后,实践团前往澜沧县人大常委会,对人大在村规民约的制定与施行中发挥的作用有了更深的认识。最后,实践团来到澜沧县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系统认识了澜沧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具体情况,并就非遗传承人申报中的申报书、电子文本、影像资料等问题与工作人员进行交流。

之后,实践团来到刀舞传承人苏兴华家中,对布朗族传统舞蹈传承困境有了更深的认识。实践团还拜访了芒景村前书记南康,他向我们系统介绍了布朗族世袭管理制度的历史,使我们感受到了民族信仰、茶神崇拜与世袭继承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接下来,实践团拜访了“布朗王子”、布朗族风俗礼仪传承人苏国文,苏老师认为村规民约要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紧跟党的政策,同时法律法规也应该结合具体情况对景迈山作变通处理。实践团还走访了翁基古寨中的手工制茶非遗传承人叁文,他致力于推动景迈茶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分享了自己制作的茶产品及相关的创新做法,开拓了实践团成员的视野。

实践团来到芒景下寨,与下寨村民石娜海进行交流,对当地青少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情况有了进一步了解。就村规民约问题,与下寨村民赛梅进行交流,引发了实践团对民族村寨村规民约宣传方式的思考。之后,实践团走访了翁基古寨,就电商直播问题与村民安肯进行交流,进一步了解到当地茶农在数字化、产业化趋势下面临的新困境。在翁基古寨走访过程中,就茶产业、茶品牌问题还与创业青年庞文清进行交流,他将非遗体验与茶产业相结合,积极探索制茶体验项目,让实践团看到了手工制茶非遗传承的新路径。

本次暑期社会实践中,实践团既切实体会到村规民约的实际效力,亦充分感受到布朗族文化的独特魅力,充分调研当地村规民约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融合路径,揭示村规民约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之间的内在关系。活动过程中,实践团成员亲赴芒景村,与当地村民、非遗传承人及基层干部进行交流,并到茶祖庙、茶魂台、蜂王树、帕哎冷寺、遗产展示中心、森林消防工作站等地进行实地考察,以调研走访获取的一手资料为蓝本,身体力行地“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

未来,实践团将带着在这份土地上收获的感动与交流,继续以双脚为尺,丈量祖国每一寸土地;以明眸为镜,探索村规民约中蕴含的民族智慧;以真心为笔墨,共同绘就民族团结、“法”“规”结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壮丽画卷!

文/图:乔磊

校队:郭杰

审核:郭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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