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宪法宣传,构建和谐社会

作者: 时间:2019-12-10

 

——政法学院“12.4”宪法宣誓活动

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为了提高大学生对宪法的尊重和维护,带动学校学生重新认识宪法、理解宪法,以便更好的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2019124日下午15:30由政法学院、政法学院易班工作站及法律协会主办的政法学院“12.4”宪法宣誓活动在敏学楼1-211教室庄严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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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此次活动的老师分别是政法学院党总支书记赵泽洪老师、政法学院副院长庄桂花老师、教师代表白艳老师和教师代表王丽老师。同时参加此次活动的还有政法学院1819级各班学生代表。

此次宣传活动共分为宣誓人宣读宪法宗旨以及宣誓目的、全体起立奏响国歌和全体师生共同庄严宣誓三个流程。下午15:30,随着主持人宣读宪法宣誓的话语中,为本次宣誓拉开了序幕。

首先,由四名学校国旗班国旗手,手擎国旗、踏着正步缓缓走来,庄严肃穆的傲然挺立于宣誓者面前,鲜艳的五星红旗映入每位宣誓者的眼帘。以此来警戒宣誓者应诚实守信,告诫宣誓者忠于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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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主持人庄重的宣读了宪法的宗旨及此次宣誓目的,参与宣誓活动的全体人员挺直身躯、正容亢色的跟着音乐高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这一刻所有人脸上都洋溢着自豪的、骄傲的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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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项流程,是现场师生代表最严肃、信念最坚定的时刻——宣誓。领誓人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过肩,所有宣誓人面向鲜艳的五星红旗,紧握右拳过肩,跟随领誓人庄严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在国旗面前,每位宣誓员认真严肃,在国旗面前庄严隆重宣下了此次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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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12.4”宪法宣誓仪式的成功举办,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学校师生的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观念,有利于在校园内形成忠于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的良好氛围,促使大学生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文案:法律协会宣传部

摄影:法律协会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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