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学院与普洱仲裁委员会携手共建实习实践基地

作者:胡燕 时间:2020-08-11

为了促进专业教育与法治实践的有机衔接,普洱学院与普洱仲裁委员会已就学术—实践资源共享、全日制法学院学生的共同培养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共建实习实践基地协议书》。

2020年8月7日,政法学院院长段砚、东盟学院院长罗承松一行7人将“普洱学院实习实践基地”牌匾送往普洱仲裁委员会,并与普洱仲裁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刘勇及各部门负责人就共建实习实践基地有关具体工作、实训实习、聘请仲裁员、聘任双语仲裁秘书等事宜进行了深入交流。

座谈中,刘勇副主任介绍了普洱仲裁委员会的基本情况和发展状况,充分肯定了建立实习实践基地,为大学生提供专业技能平台的意义。共建实习实践基地的主要目的,在于双方发挥各自优势,相互支持、协同配合,携手开展仲裁业务培训和仲裁相关专题调研,推进仲裁法律制度的宣传、普及和推广工作,助力法律实务与法学教育机制的深度融合。东盟学院培养的双语人才,进一步提升了普洱仲裁委澜湄国际仲裁院的服务能力。

政法学院段砚院长表示,共建实习实践基地,有利于学生实践能力的提升,有利于助力学生更好的走向社会,有利于探索法学教育实践发展的新思路。以此为契机,实现法律实务与高校教学科研力量的资源共享和良性互动。

东盟学院罗承松院长表示,东盟学院具有双语人才的优势,愿意积极支持仲裁工作,普洱仲裁委是一个具有开拓精神的务实的集体,希望双方密切合作,形成良好的合作格局,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共同服务社会。

会后,双方共同举行了共建实习实践基地的揭牌仪式。

“普洱学院校外实习实践基地”的建设,是拓展普洱学院学生专业技能,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举措。教学实习实践基地战略合作必将促进校企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加强学生实践锻炼,提高学生实践技能,拓宽学生就业渠道,实现双方互利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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